轉載 2016/04/14 【蘋果日報/林巧雁】


財政部委外研究「我國遺產及贈與稅稅制檢討」報告昨日公告上網,報告主持人政大財政系教授朱澤民建議,將遺贈稅由目前單一稅率改為累進稅率、調整免稅額度、取消夫妻贈與免稅,中長期將遺產稅與贈與稅合一,規劃終生財富移轉稅,每人贈與稅一生定一個額度,防堵漏稅。





朱澤民與財政部次長許虞哲被外界視為下任財長口袋名單,但他昨天依然回應:「沒有」,也強調報告與下任財政部長沒有關係。朱澤民說,現在夫妻之間贈與免稅,老公可先將財產給妻220萬元,再與老婆各自贈與給小孩220萬元,等於1年有440萬元的免稅額,10年就流失了4400萬元。如果再加上阿公、阿嬤規劃贈與孫子,10年就有8800萬元的免稅額度。


他認為,夫妻現在報稅都可以分開計稅了,夫妻之間贈與應該要恢復課稅,研究大家都可接受的一個贈與總額免稅額度,比如一個人一生累計受贈額度到1200萬元,就要開始課稅。




直指遺贈稅制問題多


報告也建議,死亡前2年贈與併入遺產稅的時間,可拉長至5年或10年贈與都要併入遺產稅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林志翔表示,原本生前贈與給太太免贈與稅,先生之後過世,可以大幅減少遺產稅。一旦夫妻贈與要課稅,爸爸只能贈與220萬元給兒子,利用免稅額移轉資產給下一代的效果降低。


此外,報告也點出現行遺贈稅制仍有不少問題,包含捐贈遺產可不計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以保險給付或農地作為遺產免稅、利用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實物抵繳價值評定不易、不動產評價過低等。不過朱澤民也坦言,這部分需要社會達成共識,不一定馬上改革。他認為贈與稅定總額是比較容易可以馬上做,社會也可接受的。


贈與稅免稅額度過高


報告調查指出,各國遺贈稅率以日本55%最高、韓國50%次之、法國45%、英美40%,且大多數國家的遺贈稅多採累進稅率,台灣10%單一稅率明顯較低,為了避免稽徵成本過高,稅率級距建議2級或3級。


報告也建議稅率可分4種累進稅率,或分為3種2級稅制。台灣2009年遺贈稅修法時,將稅率由累進稅率改為10%單一稅率外,也同步將遺產稅免稅額從700萬元提高至1200萬元,贈與稅免稅額從100萬元提高至220萬元。


朱澤民說,稅率一下拉太高,短期雖會增加稅收,但長期大家仍會規劃避稅,不建議一下子將稅率提高太高。報告也指出,贈與稅免稅額額度過高,應將贈與稅免稅額降至200萬元或1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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