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2016/04/29 【蘋果日報/廖珮君】


P2P(網路個人借貸平台)如雨後春筍,準金管會主委丁克華也關注。丁克華昨說,P2P需有雲端、大數據來支撐徵信資料,金融科技若沒有很好的完整資料,做起來(指開放P2P)會有很大影響,他說「若P2P有一起網路詐騙,台灣社會恐禁不起」。







P2P需大數據支撐


丁克華說,2015年歐盟網路詐騙1年超過100萬件、損失10億歐元,台灣禁不起這種網路詐騙,詐貸事件、過去銀行也發生過,P2P可否管的像銀行這麼好?其次,丁克華也說,P2P需有雲端、大數據來支撐徵信資料,例如借款人透過網路要借100萬元,需有非常多數據來支撐,相信中國和台灣都沒有做到這種程度,未來要建立起來,才能安全無虞。


金管會昨也再度對P2P業者示警,近期並將再約談相關業者。目前國內已成立3大P2P平台業者,包括鄉民貸LnB信用市集、和「哇借貸」,金管會將請業者提供資料,若有必要將約談。


民眾檢舉有4疑慮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呂蕙容說,據民眾檢舉,主要有4大疑慮。1是違法吸金,2是重利罪,3是不實廣告,最後是如老鼠會的多層次傳銷,前兩者一旦確認,恐涉及刑事責任,最高恐會坐牢7年以上


呂蕙容說,違法吸金部分,主要是P2P業者和投資人約定,可領取高額利息、期滿還可返還本金,並均「保證固定收益」,且不論借貸契約是否成立,都會事先跟投資方收錢,恐涉及《銀行法》的吸收存款行為。


其次,民眾也向金管會檢舉,業者宣稱投資方的投資報酬率達30.15%,若推算借款利率,借款方得付出20%借貸利率,恐涉及「重利罪」



第三是,平台業者以高報酬、低成本和低風險資訊,吸引民眾投資,恐涉及廣告不實,最後則是由會員1對1放款,形成初始債權再賣出給其他會員投資,類似老鼠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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