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05月06日一位【小喵喵】網友提問:
目前桃園房子已貸約九年半,剩餘151萬左右貸款,利率約2.2%
因當初銀行提供理財型房貸有160萬可自由利用,但利率約3.3%,目前借33萬,請問一下如果轉貸銀行的話是否比較划算?
我的回答:
銀行對於『理財型房屋貸款利率』規定標準都會比一般本息攤還略高出0.5%~1%(起)的水準是很平常的情況;主要原因在於『理財型房貸』屬房貸商品中短期(通常一年約)契約,借款人可隨時於額度範圍內動用借支、以動用金額以天計息,每月可只繳納利息不用還本金,風險較高、自然銀行要求的利息數據也就較高。
如果版友認為3.3%借款利息太高欲轉貸,可採取的方式有二:
1.跟目前房貸銀行提出申請,將已動用的33萬轉為一般本息攤還方式,每月固定還本息,其利息應可立即降低到3%以內,省去轉貸手續與相關成本的支出。
2.如果版友對現在房貸銀行所提供的數據不滿意(包括2.2%這筆房貸利息),此時另一選擇就是轉貸;惟轉貸後須連同原本房貸151萬、加上以使用的理財透支額度33萬一併還清,總共184萬多的本金轉到其它銀行後,由新銀行提供一個新數據(推測約2%起跳)讓版友每個月繳本息。
提醒:轉貸會因為版友動用理財型額度並不多僅33萬,而2.2%這筆房貸本金仍有151萬,兩筆加總後總本金也不多,整體降息後效應(月付金)可能並不明顯。故、是否真要轉貸?還必須針對新銀行開辦費多寡、設定規費、火險地震險,以及新銀行能提供多低的利息數據去詳加計算,即見仁見智了。
希望回答有協助釋疑,如有疑問可再來信或電、或加入Line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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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y 11 Wed 2016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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