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2019/08/02 【工商時報/陳碧芬】


信用卡是國人最重要的無現金金融工具,根據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的統計,使用信用卡發生地雷,例如被盜刷、被偷個資,被詐騙等等,超過九成五都發生在「MOTO/EC」管道,也就是「沒有經過持卡人授權的『非』面對面交易」。


自民國103年統計以來,經過此管道發生的信用卡詐騙金額,已是各項詐騙手法的第一名,金額和占比還逐年上揚,從103年全年的4.84億元,及至107年飆升到22.47億元。





銀行主管分析,沒有經過持卡人授權的「非」面對面交易,主要是電子商務的線上購物、社群媒體購物,數位貨幣或遊戲等虛擬交易,這些都不必有買家和賣家的面對面確認;另一部份的「沒有經過持卡人授權」,不一定都只發生在線上,現在信用卡發卡公司會提供卡友某個金額之內的「帳單免簽名」,即是持卡人交易當下沒有授權的現象




對於這類信用卡詐騙手法,銀行主管說,由於每筆金額在台幣幾千元、或如虛擬信用卡額度在兩萬元以下,或許民眾一旦不幸發生,感覺受騙的金額並不大,個人沒有痛感,實際上加總整個市場規模全年會到將近23億元,也是十分驚人的數字。


該中心的統計資料來源,為各發卡機構通報的詐欺金額,由於詐騙發生銀行會通報檢調單位,所以統計中的詐欺金額,並非國人的實際損失金額。


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對於我國持卡人於各產業別的受詐欺型態,主要分為八大類:(1)遺失卡:卡片遺失而被盜用。(2)被竊卡:卡片被竊而發生盜用。(3)未達卡:郵寄新、換卡遭攔截而發生盜用。(4)冒用申請卡:使用未經本人授權申請之卡片。(5)偽卡:使用未經發卡機構授權製作之卡片。(6)MOTO/EC:未經持卡人授權之非面對面交易。(7) 多刷帳單之詐欺:商店利用持卡人卡號等資料偽造交易。(8)其他:不屬於上述標準詐欺類型者。


至於一般持卡民眾最擔心的掉卡、卡片被扒等,導致信用卡遺失或被竊而導致詐騙的金額,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統計,全年還不到5000萬元,在整體詐騙金額的占比僅2%。所以,如果一時恍惚錢包掉了或被扒手摸走了,趕快連絡發卡銀行暫時停止支付,把壞人拿去做壞事的機率降到最低,持卡人就能建立起自我的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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