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2019/10/09 【工商時報/彭禎伶】
行動支付年代,很多民眾的信用卡會綁入各式App,一不小心可能就被自動續費、自動扣繳,金管會表示,民眾可向App廠商先反應,要求退款,若廠商不回應,可具備申請退款等文件,向發卡的銀行申請「爭議款項」,要求終止付款,第三也可向消保官反應,若仍是擔心卡號等被外洩,最後就是請銀行再核發新的信用卡。
民眾生活與智慧型手機越來越緊密結合,很多人用手機追劇、點外送、學語言、運動、看小說或報導,很多App會員也順便用手機綁定信用卡來支付,但不少民眾發現,很多會員是不表示不續訂,就會自動延續會員資格,即用上次綁定的信用卡直接付費,不會再通知持卡人。
對於這類「信用卡被綁架」的情況,銀行局副局長黃光熙表示,首先民眾必須向App背後的商家反應自己不願再續約,請求退費、退刷,若商家不回應,才能回頭找被綁定信用卡的那家發卡銀行,以信用卡定型化契約範本第11條的規定,申請爭議款項。
這條的規定,即持卡人與信用卡特約商店在商品或服務的品質、數量、金額有爭議時,應向特約商店尋求解決,持卡人不得以與商家有爭議的理由,拒繳信用卡款;但如果持卡人向特約商應反應、尋求解決後仍無法解決時,在信用卡帳單繳款截止日前,檢具發卡銀行要求的相關證明文件,請求發卡行就該筆爭議交易依13條帳款疑義處理程序處理。
示範條款中對發生信用卡帳款疑義有明訂,持卡人與特約商店發生消費糾紛時,發卡機構應給予協助,有疑義時,並應為有利於消費者的處理。
銀行局強調,根本解決方式,還是消費者在進行任何手機或App綁卡時,應清楚詳讀合約內容,確定信用卡是單次授權刷卡,還是不表示意見即自動續約的無限次授權刷卡,否則銀行很難去判斷這種消費爭議是否是消費者使用過後不滿意,拒不付款,還是真的不知道要表達不續約。
除了契約爭議或自動續約沒看清楚,銀行局表示,若消費者信用卡被綁入App被盜刷的風險,一般只要證明不是失卡或本人刷卡,國銀大部分都會依爭議款項處理,即風險是銀行負擔;但若消費者仍是對這種信用卡被綁架有意見,可向消保官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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