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2020/02/19 【房地王新聞/盧振池】


最近全球發生新型病毒疫情,連帶讓各行各業的業績受到影響,在房地產市場方面,有極少數民眾才剛下訂、買了預售屋建案,卻在此時碰上疫情,深怕房價回檔、自己買貴了,於是想找建商退訂預售屋。房市業者表示,買了預售屋不是不能退,但是在退訂之前不但要冷靜思考,還要瞭解預售屋退訂的相關法令規定,才可以保障自身權益、避免不必要的購屋糾紛。


預售屋的退訂規則一切都得按照「預售屋買賣契約書」裡面的條文來走,法界人士表示契約書裡一定會載明買賣雙方解約、違約(例如買方退訂、或付不岀工程款、或建商的建材用料不實等等)的賠償方式,即然民眾和建商簽了預售屋買賣契約,就必須共同遵守裡面的規定,這也是為什麼每個房市專家都大聲急呼:民眾在簽訂這個買賣契約之前,一定要把裡面的條文看得很仔細。


 



除非雙方當初簽訂的契約書違反了政府的規定,那麼預售屋解約的賠償方式就可以不按照契約書的內容,例如買賣契約裡若是當初規定「買方違反付款條件、方式時,賣方得沒收房地總價款的百分之20,做為違約金。」但是依照內政部頒布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明文規定,賣方沒收買方的違約金額,要以買方實際已付金額為準,而且最高不得超過房地價款的15%


舉例而言,小華向某一建商買了總價1000萬元的預售屋,訂金、簽約、開工款外加部分工程款已經付給建商100萬元,現在小華擔心疫情擴大、房價下跌而決定解除這項預售屋的買賣契約,那麼最多就是拿不回這付岀去的100萬元,建商也不能再向小華要求補足預售屋總價款15%的違約金(另外的50萬元)。 


不過話説回來,此時對於想要退訂預售屋的民眾而言,最重要的是不要做岀錯誤的「退訂」決策!因為這一類突發而來的疫情可能來得快、去得也快,房價的起伏也常常是漲漲、跌跌,或許當預售屋的建案還沒蓋好,這種傳染性的疫情早就已經消失不見,説不定房價反而回升得比起跌點還高,冒然決定退掉預售屋會讓自己蒙受不小的損失,所以除非自己的財務因為疫情的影響而無力繳付預售屋建案的工程款,否則還是不要輕易退掉預售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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