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2021/01/04 【591房屋網/編輯部金筱筑】


內政部近日發布房價負擔能力指標,去年第3季全國房貸負擔率上升至36.76%,六都相隔3年,房貸負擔再度全數超過3成合理範圍台北市房貸負擔率也再次站上60%以上,也就是買了房子,多達6成收入得用來繳房貸





 



全國房貸負擔率為36.76%


內政部近日發布2020年第3季全國及六都房價負擔能力指標,內政部指出,房貸負擔率是用中位數住宅價格貸款每月攤還額,除以中位數每月家戶可支配所得。而依照內政部定義房價負擔能力,房貸負擔率低於30%為可合理負擔,30%~40%之間,負擔能力為「略低」,40%~50%為「偏低」,50%以上則是「過低」。


本季全國房貸負擔率為36.76%,較上季上升2.12%,相較去年同季上升2.03%,房價負擔能力仍屬略低等級;六都房貸負擔率也全部上升且皆超過3成合理範圍,去年第2季高雄、台南、桃園房貸負擔率都在29%,但僅隔一季,去年第3季桃園來到31%,台南、高雄也都站回30%;台中為39.91%;新北則來到48.63%;台北市更從57%一口氣衝到61%。


利率低但房價飆漲 造成房貸負擔率上升


內政部指出,去年第3季中位數家庭可支配所得上升0.46%,同期5大銀行新承作平均房貸利率則由1.363%降為1.359%。按理說,民眾收入增加,房貸利率降低,房貸負擔應該下降,但因去年第3季中位數住宅價格上升6.67%,房貸負擔率因此不降反升


近一步分析狀況,第3季中位數住宅價格上升幅度高於住宅價格指數,主因是第2季及第3季民眾購屋型態轉變,全國住宅大樓交易比例由41%增至44%、華廈也由16%增至17%。由於住宅大樓屋齡較新、總價較高,導致中位數住宅價格上升幅度高於住宅價格指數


目前全國僅剩8個縣市房價仍在可合理負擔範圍,包括苗栗縣、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澎湖縣、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其中以嘉義市21%最低,買房只要拿2成收入付房貸;整體來說除了雲林縣、澎湖縣及基隆市房價負擔能力變好外,其餘縣市房價負擔能力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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