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22【navstar】網友提問:
第一次辦信貸就遇到一個問題,想確認一下;
就是我先送了第一家A銀行辦理信貸,額度利率都出來了,報價還算不錯。然後我再送了第二家B銀行,這時B銀行說因為我在A銀行核准了額度,需要請A銀行聯徵撤件,他們才能審核(B銀行的結果還沒出來)。於是我請A銀行撤件,專員表示如果撤件,核准的額度和利率就沒有了,你就只能撥B銀行,正常應該是要等B銀行結果出來之後,選擇一家銀行對保,再請另一家銀行撤件才對
 
這讓我有點困惑,因為B銀行也講的很肯定,我也還沒決定要撥那一家,請問是A銀行講的對還是B銀行呢?


 



我的回答


每家銀行對於『前面已先送且有核』的規定都不盡相同,『我們不建議網友這樣申請信用貸款,恐會影響到個人權益』。一般而言、B銀審查結果出來若比A銀所給的條件差,理所當然會回頭找A銀。假設『A銀有內規“撥款前須回查信用報告”,一旦查到申請人後面有自送B銀行,A銀行即取消原本核准的貸款』,此時就只能摸摸鼻子去接受B銀的條件了。


照網友目前所遇到的情況,無上述假設作前提,可請B銀先逕行審查作業,待結果出來後比A銀條件好、此時就跟A銀說撤掉案件將額度讓出來,B銀行才能順利對保與撥款


但若照B銀業務所言『先撤掉A銀的案件』~到最後審查結果卻不如A銀,也會發生上述情況只能對B銀;此時申請人要重回A銀就須重審,90%的機率是不會跟稍早審查結果是一樣的數據


總言:不反對申請人對兩家銀行進行比較選擇,比較可用口頭方式詢問銀行,『勿採直接送件調閱信用報告與審查』;畢竟無論撤掉哪家銀行、申請人在該家銀行內部電腦中『可能就會被註記』一筆記錄(記錄不對外),這筆記錄可能影響到未來再向該行申請貸款時的『審查參考』,不得不慎。


如有疑問、歡迎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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