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2021/08/11 【好險網/李瑞瑾】
強制退休年齡延長為65歲,加上退休金壓力大增,高齡者就業更加普及。據主計總處統計,60歲以上銀髮族就業人數已達92.9萬人,較10年前成長45.7%,60~64歲就業者更暴增1倍。不少人是延後退休,也有人是退休後再回歸職場,辛苦工作的同時,也該留意自己應有的保障。
主計總處人力資源調查顯示,2020年中高齡(45~64歲)及高齡(65歲以上)人口為1,066.5萬人,較2010年增加207萬人;其中有469.1萬人仍在就業,較2010年增加91.9萬人,成長19.6%。
中高齡與高齡就業者中,60~64歲者有60.8萬人,65歲以上有32.1萬人,合計60歲以上就業人數為92.9萬人,佔中高齡及高齡就業總人數的19.8%。與10年前相較,60歲以上就業人數增加42.5萬人或45.7%。
受人口結構變化及《勞動基準法》強制退休年齡延長為65歲影響,10年來以60~64歲就業者增加近1倍,65歲以上亦增61.6%,使就業者年齡結構持續往高齡者偏移。
隨著社會變遷,工作型態日趨多元,勞工延後退休,或是退休後再投入工作,尋找「事業第二春」的比例都越來越高,使勞動年齡不斷往上攀升。
勞工尚未符合法定退休條件之前,在職場工作都能有勞保保障,雇用未滿65歲且尚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的勞工,屬於勞工保險(含普通事故保險、職業災害保險)及就業保險的投保對象,雇主應依相關規定申報其參加勞、就保;若是年滿65歲,但尚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的勞工,持續工作仍可以繼續參加勞工保險,但不適用就業保險。
針對離職退保、已開始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或超過65歲開始請領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後再從事工作的勞工,勞動部也規定雇主仍需為其投保職業災害保險。
勞動部強調,職災保險費率低,平均費率為0.21%,若雇主為勞工辦理參加職業災害保險,每月僅需負擔少許保險費,在勞工遭遇職業傷病事故時,不但勞工可獲得保險給付保障,雇主亦可抵充《勞動基準法》上的職業災害補償責任,減輕企業經營風險,對勞資雙方都有利。
除此之外,退休勞工重返職場工作,雇主都要依法為其提繳6%勞退金,這筆續提的退休金,常被人稱為「第3筆退休金」,也可以作為生活費補貼。
高齡就業者越來越普遍,除了社會保險之外,更要自己顧全風險保障,像是轉嫁疾病、失能風險的醫療險、重大疾病險、失能或是長照險等保單,以及保障意外事故的傷害險,都需要在還能投保、體況健康的時候盡早規畫完整。
另一方面,有越多退休準備,老年後就能越有底氣。青壯年起就定期撥一筆固定資金準備退休基金,規劃如儲蓄險、年金險或投資型保單,不僅能以時間換取資產增值空間,也不用怕老年還要加倍辛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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