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102/11/22 【鉅亨網/周康玉

 

「一位李姓女老師幫哥哥以信用卡借款開公司,因為被合夥人倒債,欠下300萬卡費,歷經6年,加上手續費、利息與違約金已還銀行400萬元,結果清算本金、利息與手續費後,李老師還要還1000萬元」這樣的故事真實上演。日前立委尤美女偕同卡債受害人自救會陳情,呼籲應該降低約定利率的利息上限,並且將違約金視為利息。由於信用卡利息平均20%的超高利,加上循環利息的計算方式,讓無法一次清償債務的卡債族越還越多。

如果無法一次繳清,怎樣還款最划算?銀行業者建議,面對卡債時,適時的利率談判是必要的,各家銀行利率跟放寬條件都不同,多收集情報以備有利談判條件。此外,可以尋優解決債務,並且千萬不要以卡養卡,寧願繳不出錢來也不要以卡養卡Visa台灣區總經理麻少華表示,消費者應該要先了解自己的消費習慣與需求, 然後據此選擇最適合他們的支付產品,建議消費者制定理財計畫,量入為出,才是正確的理財觀念。

 

麻少華說,消費者必須先瞭解「支付」與「借貸」,以信用卡來說,就是個支付工具,它所帶來的是便利而非財富,擁有風險控管的能力,制定理財計畫量入為出。麻少華表示,消費者在借貸時需清楚個人的借款時間、借款用途及償債來源等資訊,不要以債養債。我們要提醒消費者要區分清楚「想要(wants)」與「需要(needs)」,才不會過度消費,甚至背負債務

 

麻少華建議,Visa金融卡是另一種控管開銷的聰明工具,因為與存款帳戶連結,所以無論在商店購物、網路購物或在ATM提款時,帳款都會直接從存款帳戶扣除,能協助消費者更輕鬆地管理預算與支出,同時控制花費、避免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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