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2014/09/27 【蘋果日報/徐馬政妘】


民眾若想要省息、降低房貸繳款壓力,或是生意周轉需要資金,除了可向原銀行申請增貸,重新擬定1份契約外,也可以考慮取消原銀行的貸款契約,用同間房屋轉向另1間銀行申請房貸,即是轉貸。





台灣房屋資深建議長許元誠表示,有民眾因利率便宜而考慮轉貸,但中間會有一些必要的費用,如綁約期的違約金、塗銷費等若轉貸金額不高、省下的利息也不高,轉貸反而是種負擔。部分民眾則是因為生意周轉需要資金而做轉貸,但前提是擔保品的增值空間大。


 

重估擔保品價值


以現值2000萬元的房屋為例,10年前,房子現值為1000萬元,A銀行願借貸700萬元,10年後房屋增值為2000萬元,若想向A銀行增貸,銀行依 舊會以現值1000萬元去調整,但若轉向B銀行申請轉貸,B銀行會以現值2000萬元來評估借貸金額,而原本欠A銀行的貸款,B銀行將會負責代償。


信義代書林以德表示,以現行的各家銀行購屋利率來看,利率還有機會落在2%,因此轉貸利差空間不大,所以民眾及銀行主要還是以購屋貸款為主。若要申請轉貸,林以德表示銀行會重新評估個人的基本資料、標的物本身的條件


無綁約利率較高


申請轉貸前,林以德提醒民眾須留意利率調整方式通常現行銀行所提供較優惠的利率會有綁約期,若是申請無綁約期、隨時可以清償的貸款方式,則利率相對高很多。第2點是要注意成本的評估,因為轉貸會產生規費、手續費、塗銷費、申請開辦費、查詢費等等必要成本費用,加總起來將會上看萬元。


林以德建議,若轉貸銀行利率少至少1碼(0.25%)以上,且原銀行無法提供增貸服務,或增貸的條件不優渥,民眾可以考慮轉貸。而中小型銀行在利率條件比不過大型行庫的情況下,會以承作轉貸來吸收客源,大多在利率以外的條件限制會較寬鬆,像是擔保品鑑價較高、寬限期較長、貸款成數較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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