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前言:
因為本案特殊背景且事涉敏感,加上委託人A女士(假名)對於委託一事非常謹慎,故本案例有許多細節部分為求尊重與保密、故無法詳述。
103年11月17日,A女士透過部落格電話、來電詢問其本身的資格條件是否能夠申請房屋轉增貸款;我詳細針對當事人的工作、負債、收入與信用往來釐清疑問後,發現本案當事人目前為『前置協商、信用被註記(仍正常繳款)』情況,致使近期找兩家銀行、第一時間都被直接婉拒房屋貸款的申請。
我們隨即先初估與計算房屋轉貸增貸的擔保價值外,同時也確認當事人目前有那些債權銀行、債權種類、以及房屋是否自住等資訊,確保未來申請銀行房貸時能夠更掌握其變數。
擔保品屋況與周遭環境說明:
所有權人:A女士(持有全部1/1權利範圍)
主要建材:鋼筋混凝土造
房屋位置:位於新北市新莊區五X路某巷弄內、屋齡約20年傳統式中古公寓
建物坪數:建物面積約37坪(主建物約24.8坪、附屬建物約8.4坪、共有4坪)
登記用途:工業宅、實際用途為一般住家自住有居家裝潢
周遭環境:房屋位於新莊五股工業區內,往南距離台一線省道約5分鐘、距離新北市副都心約10分鐘,往北距離64號東西向快速公路約10分鐘。交通與生活機能均屬便利。
借款人工作收入與負債現況說明:
借款人:A女士,目前現職為包裝作業員、年資超過10年,晚上亦有兼職包裝工作;兩工作相加月薪約30K~35K
負責人名下負債一覽:
1.C銀行房屋貸款:核貸335萬元/民國83年12月購屋時申請/房貸拆成兩筆繳款(170萬固定繳納本息攤還、另一筆165萬只繳利息)、兩筆餘額加總剩下約260萬元
2.債權銀行總共9家(金額與各債權銀行均保密不詳列)
繳款往來信用:債務協商正常繳款中(有協商註記)
最近三個月聯徵信用查詢情況:C銀行、E銀行房貸聯徵查詢(婉拒)
操作規劃與應變:
房貸繳款正常、擔保價值經過審慎評估後仍足夠,顧慮到委託人~A女士協商被註記中,雖正常繳款仍屬信用有瑕疵情況;故請委託人主動提供一位直系親屬作為補強授信的保證人。
最終審查結果:
銀行核准360萬房屋貸款/20年本息攤還/一段式指數型利率2.X5%/月付金約為19,876元
(附註:須清償一順位房貸餘額、與協商所有無擔保債務之餘額,剩餘撥付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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