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07月25日一位【tobi】網友提問


小弟目前正在中國信託銀行準備房貸,但有兩個疑問想請教

第一,因為女友剛工作未滿一個月薪轉存摺並無紀錄,有告知行員,但銀行還是要求要薪轉存摺,這樣銀行要怎麼判斷所得

第二,提前還款是規定前幾年若先還會要付違約金呢



我的回答


版友是打算與女友一起購屋辦房貸、房屋欲登記為女友名下(或是各持份1/2)嗎?如是、銀行才會要求一併提供女友的收入與財力資料;否則版友購屋同時欲申請房貸做借款人、房屋也登記再版友名下,原則上就跟女友無任何關係了。


Q. 因為女友剛工作未滿一個月薪轉存摺並無紀錄,有告知行員,但銀行還是要求要薪轉存摺,這樣銀行要怎麼判斷所得?

A:一般情況、剛換工作的人欲辦理房貸,因為房貸與信貸不同、屬於長期攤還模式,所以銀行會對借款人的工作穩定度與收入來源查核得較為審慎與詳細,可以理解。銀行經辦通常會先確認借款人現職與前職間隔多久(勞保異動明細可以查得到加退保詳細時間);還有前職與現職的工作性質是否有相關性(譬如台積電工程師,二個月內轉換工作到聯發科擔任工程師、現職未滿一個月,也未有第一次薪轉記錄,但兩職都在相關產業工作且連續性,只要能提得出來前職的國稅局所得清單或完稅證明等佐證收入,還是會有銀行願意用上一份工作薪資認列)。

回到問題,故這位中信經辦徵提尚未有薪轉的存摺明細,推測主要原因是『檢視女友存款進出帳是否頻繁、餘額積數多寡數據來佐證財力是否充分』。但若薪資轉帳是“新開戶”存摺,中信銀經辦就可能會轉向需要女友提供名下其它有往來的銀行存摺做為補充財力證明

假使不幸女友若無法提供上述存摺、或提供的存摺往來進出帳都不妥善好看,此時房貸銀行就會需要借款人“主動提供一位二等親屬財力保證人”;藉此來補強房貸授信上的資格。某些銀行更嚴格、只能徵提一等親具財力的親屬做為保證人,而某些銀行則很寬鬆、連沒有關係的朋友也可當保證人,端視您跟哪家銀行申請房貸、授信是否嚴格有連帶影響。


Q提前還款是規定前幾年若先還會要付違約金呢?

A:違約金多寡、全看借款人與房貸銀行所訂定房貸契約中,有關於“違約條款”內容,每家銀行規定都不完全相同。通常銀行對於房貸戶的綁約閉鎖期約1~3年,若借款人要求、也可以設定不綁約(但借款利息就會比有綁約來得高,約0.2%~0.5%都有)。

另外、綁約期限內也分為『可部分大額還款、也有可全部還清都沒有限定(一個原則:還清後暫時不拿清償證明、不塗銷銀行抵押權設定就不視為違約)』。

全國有辦理房貸的機構包括公股、民營銀行、郵局、保險公司與信用合作社等上百家,每家的對於綁約期規範與違約金罰則都不同,須檢視你跟哪家機構申請貸款;這部分攸關借款人權益、建議您們必須再詢問得更詳細才會準確。



希望回答有協助釋疑,如有疑問可再來信或電、或加入Line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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