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4 匿名網友提問:
版友好,最近在看一間超過40年的房子,打算買來拆掉自己重建
但是我印象中辦房貸時,房子本身會是擔保品
這個位置土地分區是商業區,土地約30坪,
房子建坪目前也只有32坪,而且十分老舊,
請問若是用貸款買下,是否能拆除重建呢?
或是在貸款時是否可以將不值錢的建物不列入擔保之類的?謝謝!
我的回答:
問題可以分為幾個層面說明:
一.若謄本上登記確定為商業用途無“住”字樣,房貸成數最高可能就落在銀行鑑價的七成左右。
二.屋齡超過40年、且登記為商業用途,銀行審查會假設您購買這房屋用途應是用作商業用;故對於借款人的財力證明也會嚴格檢視。
三.房屋與土地給銀行設定抵押後,若網友日後要拆除建物,拆前須優先債權銀行以求得同意、配合銀行相關作業後才能為之;若是不報、抵押權人後續得知房屋有經過變更,恐怕債務人會被提告損壞債權。
四.不可能的、網友別想太多(指不值錢的建物不列入擔保)。畢竟房屋屋齡再老、仍具些有殘餘價值,況且這建築的座落地段地號都有詳細登記,銀行鐵定是將房屋與土地一併設定在抵押權內,避免屆時產生債權登記不完整、而導致銀行債權人無法求償的風險。
希望回答有協助釋疑,如有疑問可再來信或電、或加入Line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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