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07月20日一位【justinjan】網友提問


欲貸款金額 : 120-140萬、還款年限7
貸款用途 : 首購買房,預計找600~700萬的房屋,貸八成,所以預計個人信貸120~140萬頭期,房貸480~560萬(不過好像拿個人信貸付頭期是違法?)

工作性質:工程師
年資:新工作已滿七個月,公司股價400以
年收入:70萬以上
信用卡:富邦、凱基、聯邦、遠東,個人目前無任何債務,人在桃園市



我的回答


申請個人信用貸款做為購置房屋頭期款並不違法,但是提醒版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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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完全以信貸資金做為頭期款:談到購屋、最好也最主要的方法是憑恃著存款或投資利潤的累積,或是透過親屬借支幫忙等負擔是最輕的;如果完全都要用信用貸款名義籌措頭期款,負擔相對來得重許多(以120萬、七年期攤還、利息5%計算,月付金就要1.7萬),且另一方面也不能保證銀行會提供這麼多的額度(包括信房貸額度,即使獲准信貸、可能會影響到後續房貸授信意願與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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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未必會授信超過120萬以上額度:假設以版友年薪資70萬換算成平均月薪資約為5.3左右,最高可申請信貸額度上限約116萬(22倍規定);況且版友現職年資並不久僅七個月、工作評分仍不算是很穩定(銀行對於信貸申請人的工作穩定度加分,至少同一工作需到職滿一年以上),也就影響到一家銀行不會輕易授信百萬信貸給版友。換言之、版友想要從單一銀行期許能申請超過120萬的信貸,老實說、我認為版友的失望值恐怕會大於期待值(有明顯落差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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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後續房屋貸款的申請也會充滿變數:版友月薪5.3萬-1.7萬(信貸月付金)=3.6萬,房屋貸款申請600萬、30年攤還本息、利息1.7%,房貸月付金需2.1萬多;兩筆貸款加總月付金=1.7萬+2.1萬/5.3萬,收支比將達到71.6%~相形之下、此一收支比對於銀行來說算高!請版友嘗試想一想:『當一個人不吃不喝、月薪資有2/3的比重都拿去繳銀行貸款,銀行會爽快核准嗎?』


總結:上述陳述、均為現實情況分析(跟公司股價多少沒有關係),未來就算可如版友所願購買到房屋,可想見將成為名符其實的屋債族!不僅負擔壓力大、也將一併連帶影響到自己的生活品質,籲請版友應審慎考量三思而行。


希望回答有協助釋疑,如有疑問可再來信或電、或加入Line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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