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案仍需回顧之前成功案例:
http://blog.sina.com.tw/jerry6010/article.php?pbgid=10248&entryid=657145
http://blog.sina.com.tw/jerry6010/article.php?pbgid=10248&entryid=655981
7月4日、W小姐透過Line詢問我是否可以整合名下的卡債?據瞭解、W小姐名下兩張信用卡又衍生出循環信用與刷卡分期,且累積金額還接近信用額度的滿額!雖然這兩張卡的個別應繳總金額並沒有超過信用卡額度,但若加上前年與去年兩筆信用貸款的餘額各47萬、25萬,至今無擔保負債儼然已破百萬。
我們得悉W小姐負債現況後,回覆須優先降低兩張信用卡的動用比重,最好能夠將掛帳金額降低至兩張信用卡額度加總(40萬)的八成以內(32萬),屆時申請信用貸款較有機會說服銀行核准;W小姐獲悉我的意見後,願意盡可能配合還一些帳單金額讓兩張卡的動用比降低,我也和W小姐初步約定會於兩個月後、再詢問動用比降低的情況再作評估與規劃。
直到9月初、我主動詢問W小姐的降動用比成效如何,她Line給我兩張信用卡帳單,從明細中可以看出確實有償還金額讓卡動用比重降低(於8/16還款25,600元、8/18還款30,000、8/26還款8,146);我隨即請W小姐準備本次貸款需要資料,預計在9月中旬過後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
W小姐職業、收入、負債、往來信用與聯徵查詢狀況:
最高學歷與工作職務:碩士畢業、已婚。目前服務於一間中小規模印刷公司,擔任職稱為主管助理;於該單位投保勞保的時間為民國91年8月(當時勞保投保金額僅16,500元),目前於同一單位服務年資已經超過14年,而勞保投保金額持續維持在43,900元。
薪資收入:W小姐的公司固定月初給薪,薪資轉帳存摺明細中同一天都會出現兩筆金額,一筆為固定金額15,000元為津貼(公司名義存入),另一筆名義則為『薪資轉帳』、最近六個月平均金額約46,578元;而104年度扣繳憑單申報所得金額約55萬。
名下負債一覽:
1.A銀行信用貸款:103年10月核准60萬/七年期攤還/目前剩餘金額約47萬/月繳9,316元
2.A銀行信用貸款:104年02月核准30萬/七年期攤還/目前剩餘金額約25萬/月繳4,962元
3.E銀行信用卡:信用額度20萬/已動用循環+刷卡分期總金額約17萬/最低應繳款金額約16,700元
4.C銀行信用卡:信用額度20萬/已動用循環+刷卡分期總金額約18萬/最低應繳款金額約19,700元
5.D銀行信用卡:信用額度3萬/已動用刷卡分期總金額約2.8萬元
往來信用:信用卡與借貸往來信用繳款記錄皆正常。
聯徵信用被查詢次數:最近三個月無任何新銀行申辦業務聯徵信用查詢。
對本案分析與意見:
1.類似本月份『某民營運輸業行政助理獲銀行20萬』的案例。我第一時間未接受對方的委託,主要原因在於大多數銀行主管普遍不喜歡無擔保負債過高的邊際族群(接近22倍)、同時有信用卡動用到滿的個案;故、若確定委託人有多餘經濟能力可以先還一些帳單的累積帳款,用時間換取空間是較保險的做法。
2.本案委託人兩筆信貸餘額加總約72萬,兩張信用卡於聯徵上的掛帳總金額加總約35萬,另外一張D銀行信用卡也開始有帳單記錄(2.8萬)?據悉是因為刷保險分期所產生,並非循環信用、還不至於影響到評分。惟兩筆信貸餘額加三張卡累積帳款、無擔保債務總額將近110萬,計算目前負債比(假設15,000元津貼不認列)已超過月薪資46,578元的22倍多;相信大多數銀行應該不會願意再提供任何現金融資、或是代償兩張卡債務,風險太高。
3.除了無擔保高負債、兩張卡動用比仍超過八成較為困擾,此外還有銀行對於『以公司名義現金存入1.5萬』這筆不願納入薪資合併認列;我們僅能請W小姐再提供三個月的薪資單並蓋公司大小章以玆證明,盡可能說服銀行加計採用。
4.我們承認本案處理上已經有些不易,但是W小姐的某些習慣仍值得稱許;包括不使用信用卡預借現金、繳款準時、存摺內也不常見到月光族,加上同一單位服務年資長達14年之久、職稱為主管助理,高學歷加持等,這些正面因素都對申請信貸有明顯的加分效益。
操作規劃與應變:
1.因為本案三張信用卡掛帳金額與無擔保債務均高、在風險增加的前提,本次銀行核准的利率數據也肯定不會比前兩筆信貸來得低;我們也會與委託人進行協調溝通,希望委託人能夠諒解本次貸款屬過渡時期,先將兩張信用卡帳款優先處理還清,之後等待時間換空間、僅剩三筆信貸時負債較單純,再申請轉貸降息。
2.審慎地徵求三家銀行個別評估,不外乎就是信用卡掛帳金額仍高,且公司存現金1.5萬要合併納入薪資去計算22倍的可能性較低;我們假設、就算不納入存現這筆收入,經詳細計算、我們與銀行都認為本案還有些許額度可供申請(30萬);當然申請金額未必與最終審查核准數據相同,這部分我們會向委託人說明。
最終審查結果:
銀行核准30萬信用貸款(現金)/分七年本利攤還/月付金約5,602元(開辦費8,xxx元)
結案後心得:
數據分析:目前委託人兩張信用卡帳單每個月最低應繳款金額加總約3.6萬,本次貸款月付金僅5,600元,相比較後、立即省去3萬多元支出。
本案最後核准金額並沒有提高,主要因素在於徵審主管仍對以公司名義存入現金的津貼持保留態度;即使我們有補提供薪資單作為佐證,但因為屬於一般電腦列印格式、並非密封型式的薪資單,所以銀行維持原本的送審額度30萬。
本筆信貸30萬雖然無法還清兩張卡的帳款35萬,但我們計算過至少也可還清大部分、讓整體的卡款總額降低到僅剩二成多未清償;只要後續『委託人能夠充分規劃與有效執行還款事宜,同時節制刷卡、降低過度依賴』~不消數月應可以完全清償兩張信用卡的帳款。
感謝W小姐對我們的完全信任與配合,才有可能順利向銀行爭取到現金還卡債;也希望她能確實減少信用卡的使用,勿過度透支信用才是減債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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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ct 03 Mon 2016 12:23
105年9月/信用貸款/某民營企業長官特助再獲銀行准貸30萬的案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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