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2020/01/08 【591房屋網編輯部】


近年來繼承移轉案例多,內政部數據顯示,去年前11月繼承移轉棟數達5.27萬棟,全年更有機會挑戰1991年統計以來新高紀錄。但資深地政士劉坤圖提醒,民眾若是在2016年後繼承房屋,且已有自用住宅,並想轉售繼承得來的房子,必須注意須繳房地合一稅,短期持有將被課重稅,因此建議持有2年以後,等稅率降到20%再出售,否則直接轉賣將被課以45%稅率


 



非自用宅 無400萬元免稅額


依照房地合一稅2016年上路,依據新制規定計算房屋、土地交易所得,課徵所得稅,持有時間不到1年即賣屋,課徵稅率為45%;一年以上,不滿2年則為35%;2年以上但未滿10年,則為20%,10年以上則為15%


近年不少繼承案例,多為長輩過世、子女繼承,而子女若已有自用住宅並入籍,那繼承而來的房子因無入戶籍且無居住事實,就將被認定非自用宅,無法適用房地合一自住優惠免稅額400萬元。


根據「三立新聞」報導,資深地政士劉坤圖分享一起案例,有名男子繼承父親2016年後買入的房產,因出售成本是以「公告土地現值」計算,該案例公告土地現值約600萬元,以總價1850萬元交易,扣除600萬元成本,且房屋繼承後1年內出售課徵稅率45%,因此扣掉銀行貸款,僅賺了50萬元,卻得繳約400萬元房地合一稅金


2年內不出售&遷入戶籍等6年再賣出


而另一案例則是2016年父親與兒子同一年過世,兒子原本繼承父親房子,不久後該戶房子同一年又由遺孀繼承。但2016年兒子繼承時適用房地合一新制,原本遺孀想賣屋,但其售屋成本又是依據繼承時的「公告土地現值」計算,加上45%稅率,稅金相當可觀。


劉坤圖提醒,民眾若想解套,可選擇2年內不出售房屋,等稅率降到20%再出售。591房屋交易網也建議,民眾可將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戶籍遷入,若持有並實際居住連續滿6年,且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待賣出時,便可適用優惠免稅額400萬元

arrow
arrow

    Jerr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