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2021/05/28 【好險網/紀佳妘】


國內確診人數暴增,不少人在這波疫情下失去工作,全台失業人數破40萬人,面對工作不好找、收入頓時沒了的情況,事實上還有3筆救命錢可請領,快來搞懂失業給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提早就業獎勵津貼的申請條件,以及可以領到多少錢一次算給你看。


根據主計總處調查,4月失業人數43.5萬人,經季節調整後的失業率則下降0.01個百分點至3.71%,創下21個月以來最低紀錄,但隨著5月國內疫情嚴峻,首當其衝的是住宿餐飲業、休閒娛樂業等內需服務型產業,且以過去經驗來看,員工的薪資、工時將會率先受到影響。


不少企業近期陸續傳出裁員的消息,民眾萬一不幸被資遣,還有3筆救命錢可請領。


第一筆救命錢、失業給付


失業給付的申請條件有4項,包含非自願離職、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離職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者,以及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14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


至於領取標準,每月按申請人離職退保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發給,最長可發6個月,且若勞工離職退保時,已滿45歲或領有身心障礙者證明,最長則可發9個月


勞保局表示,在請取失業給付期間,如有扶養沒工作收入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女子還可加發給付金額,每扶養一人加給10%,最多加給至20%。也就是說,最多可以領到平均月投保薪資8成的失業給付。


舉例來說,小項失業前6個月的薪水都是3萬元,對照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投保級距為第7級、3萬300元,因此若符合失業給付的條件,每月可領到1萬8,180元(月投保薪資3萬300元×60%),最多可領6個月,也就是10萬9,080元。


 



第二筆救命錢、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對於非自願離職的民眾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提供補助生活所需的給付每月按離職退保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60%發給,最長發給6個月


勞保局說,在請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申請人有受扶養的眷屬,每扶養一人加給10%,最多加給至20%。但要注意的是,職訓津貼與失業給付不能同時請領,但如果結訓後仍未順利找到工作,還是可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繼續辦理失業再認定,繼續申請失業給付


以上述小項為例,被公司資遣後,參加政府的職訓課程,學習一技之長,為下份工作做準備,在受訓期間,也能每月領到1萬8,180元的職訓津貼(月投保薪資3萬300元×60%),減輕生活壓力。


第三筆救命錢、提早就業獎金


只要符合失業給付請領條件的人,在失業給付請領期限屆滿前受僱工作,並參加就業保險滿3個月以上,勞保局將依申請人尚未請領的失業給付金額50%,一次發給。


想申請的人需準備什麼文件?勞保局指出,應檢附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申請書及給付收據,還有本人的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影本,但匯款帳戶與請領失業給付的帳戶相同則免附,以臨櫃或郵寄方式向勞保局申請,通常收到申請、審核後,會在10個工作天核付,並於核付後約3至5天的工作日匯到個人帳戶。


從小項例子來看,如果在領取失業給付後,第2個月就幸運找到工作就職,等於還有4個月的失業給付還沒領,所以可以向勞保局申請提早就業獎勵津貼,一次可領到3萬6,360元(失業給付1萬8,180元×4個月×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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