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102/08/31 【蘋果日報/洪安怡】

為抑制炒房,央行對台北市全區與新北市13個行政區祭出第2屋貸款6成的限制。管控區域外如台中、高雄等則不在此限,非住宅使用建物如店面、廠辦、住辦等,有實際營業情形者也予以排除。若夫妻購置第2屋可選擇登記不同人名下,或2屋以不同人名貸款,可爭取較高的成數。

根據「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特定地區購屋貸款業務規定」,民眾若名下已有1屋貸款中,再購買的第2屋申請貸款時,若該房屋位於央行控管的區域內,該第2間房屋最多只能貸到6成,成數不足的部分也不得另以修繕、周轉金或其他貸款名目增貸

 

先買後賣 個案申請

台灣中小企銀主管表示,如民眾持有A、B兩屋,A屋坐落於台北市,再購買位於台中市的B屋;因台中市不在央行控管範圍內,B屋貸款將不受限。但若民眾原有的A屋坐落於非管制區的台中市,再購買位於管制區的台北市B屋,此第2屋的貸款則受到最多6成的限制

央行的管制僅針對民眾購置住宅,也就是建物所有權狀登記用途為住宅才會受限。因此,舉凡店面、商辦、廠辦等貸款皆不受影響。例如某甲買了一間住辦,經辦理營業登記並實際營業,這間住辦的貸款成數將不受限。

對於一般換屋族而言,若購屋時為先賣再買,無同時貸款2屋以上,則不受限貸6成。若先買後賣,2屋有重疊貸款期間,民眾可向央行提出個案申請,按實務上處理程序,最多半年內,民眾須持所售第1屋的清償證明,再辦理第2屋的房屋貸款。

信義代書專案經理林以德提醒,同一家庭所購房屋,若登記所有權人不同,第2屋貸款也不受限。例如,家中第1屋仍在貸款中、登記在先生名下,在無重購退稅等考量下,所購買的第2屋可改登記為妻子。

 

夫妻適用 分別貸款

假使2間房屋所有權人皆登記為先生名下,也可採取由先生與妻子分別貸款的方式,也不受到最多貸款6成的限制。不過,中央銀行業務局地方科人員表示,僅夫妻關係可適用分別貸款方式。

 

民眾購買第2屋限貸規範

★條例名稱: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特定地區購屋貸款業務規定
★貸款人狀況:已有1戶以上房屋貸款中,且用途購置不動產者
★建物使用限定:建物權狀含有「住」字樣,有營業登記使用者不在此限
★建物坐落區域:
◎台北市全區
◎新北市13個行政區(板橋、三重、中和、永和、新莊、新店、土城、蘆洲、樹林、汐止、三峽、林口、淡水
★限制貸款內容:
◎貸款不得申請寬限期
◎額度最高不得超過住宅鑑價金額6成
◎不得另以修繕、周轉金或其他貸款名目,額外增加貸款金額

★排除狀況:
◎2間房屋所有權人不同且貸款人不同
◎2間房屋所有權人相同,貸款人為所有權人的丈夫或妻子(僅限夫妻關係)
◎購置店面、商辦、廠房等非住宅用途
◎購置第2屋座落地點非管控區域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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