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07月02日一位【芊妘】網友提問


已有一間房子,目前還有貸款十年,但想要再買一間,但手邊現金不太夠,要如何才能購買,謝謝。




我的回答


想要再買一間,但手邊現金不太夠,要如何才能購買

答:以目前登記於名下的房屋申請增貸(或轉增貸款),貸出現金做為購置新屋頭期款或預備款。但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1.原屋增貸(或轉增貸)後的現金是否足夠作為購屋頭款與預備款
2.原屋位置是否在央行管制區域內
3.購置新屋位置是否也位在央行管制區域內
4.借款人本身的財力證明是否足夠負擔原屋增貸、以及新房貸的兩筆月付金
5.續上、貸款資金、銀行除詢問用途外,甚至於可能會被銀行要求『簽署切結書』,且未來一年後會回查借款人名下是否有多不動產。如當初增貸資金用途被發現作為購置新房產用,可能會被銀行視為違約、所有貸款一次到期,將要求借款人需返還所有借款。


ps、央行管制區域包括:
1.台北市所有行政區
2.新北市十七個行政區(板橋區、三重區、中和區、永和區、新莊區、新店區、土城區、蘆洲區、樹林區、汐止區、三峽區、林口區、淡水區、五股區、泰山區、八里區、鶯歌區)
3.桃園縣四個行政區(桃園市、蘆竹市、中壢市、龜山鄉)



希望回答有協助釋疑,如有疑問可再來信或電(0930-066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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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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