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6月14日、委託人C小姐透過網站上的資訊加入line就直接詢問『信用貸款或是信用卡的代辦費用怎麼算』,之後表示『原則上要辦理信用貸款,但是三個月之前有申辦但是都沒通過,之前幫忙申辦的銀行業務都建議我先申請信用卡』;進一步詢問才得知對方『以前曾發生強制停卡的情況,於97年才以個別協商方式逐步清償這幾張信用卡的逾期欠款』。

所以、C小姐曾經是持有信用卡的,因為還款延遲、導致被發卡銀行通知強制停卡,後續籌款才陸續將卡債務清償。而C小姐於105年4月有辦成功一筆銀行信用貸款的轉貸(因原銀行信貸利率過高、轉貸到目前Y銀行降息),至今繳款滿一年;很明顯的、本案歸類於曾信用不良、重新培養信用的族群。

持續釐清C小姐目前現職服務單位、職稱、月薪與過往債權銀行等資訊,初步確立應可以協助C小姐申請信用貸款並且辦卡,隨即請對方準備資料、約定見面時間與地點……







C小姐職業、收入、負債、往來信用與聯徵查詢狀況

最高學歷與工作職務:大學畢業、未婚。目前服務單位經查屬於港資(外商)在台分公司(在中華民國境內營運資金約數百萬,營運項目為電池製造商);職稱為資深職員(行政職非業務)。

現職年資:勞保加保時間為101年10月08日至今,勞保投保金額42,000元;同一單位服務年資約4年8個月(C小姐表示服務這單位的年資實際上更久,只不過公司因為改組而有變更過名稱,我們以更名過後的加保日期來計算年資)。

薪資收入:最近六個月密封式薪資單數據如下(在台分公司的薪資作帳是外包給會計師事務所作業,以薪資單佐證收入來源)
 
105/12  應發金額:37,500元   實領金額:35,125元
106/01  應發金額:37,500元   實領金額:35,087元
106/02  應發金額:37,500元   實領金額:35,087元
106/03  應發金額:37,500元   實領金額:35,087元
106/04  應發金額:40,537元   實領金額:38,124元 (薪調)
106/05  應發金額:40,537元   實領金額:38,124元
 
名下負債(包括貸款與所有信用卡)一覽
 
1.Y銀行信用貸款:核貸時間105年04月/七年期攤還/初貸55萬、餘額約48萬/利率5.88%/月付金約8,000元

往來信用紀錄:信貸無遲繳逾期情況。

聯徵信用被查詢次數最近三個月內有一次T銀行辦卡記錄(婉拒)年初還申請過另一F銀行辦信用卡,結果也是婉拒
 
 
對本委託案的分析意見

1. C小姐之前的債權銀行總共有六家,均為信用卡繳款遲延被發卡銀行強制停卡,分別於97年陸續清償。而最近三個月辦理T銀行信用卡得到評分不足婉拒的結果,得到委託授權後,我們進一步去透過管道查詢到當初C小姐辦卡被婉拒原因,得到『家人代償、協商』的資訊。我們推測、C小姐當初還清信用卡欠款時應該是跟各家債權銀行採個別協商方式,最後由家人籌錢協助C小姐逐一還清銀行的卡欠款。關於這一點、後來有求證於C小姐,她回答當初確實有找過代辦辦協商,我們才確定應是代辦從中協助,就屬於個別協商無誤。

2. C小姐目前服務單位屬於港資在台分公司、在台營運資金僅數百萬,我們進一步詳查該總公司在廣州有工廠且國外往來客戶甚多,但很遺憾、總公司並沒有公開發行、亦非港股成分股,故銀行審查對此的認定就『非屬授信準則上的優質客群名單』內,自然很難違例去給予更優惠的利率與額度。

3. 摒除服務單位的規模;本案委託人的工作薪資均算是穩定,一筆信用貸款正常繳款仍算有基本的信用評分;惟『信用卡、與信用貸款』的基礎評分仍不完全相同,信用卡可以看到持卡人使用(有無預借現金、超額爆卡)、繳款(全額繳清、或繳最低應繳)等情形,信貸則每個月都須還一定金額月付金,所以大多數銀行仍會建議『無卡者、最好還是申請信用卡,才能產生完整的信用評分基礎,也才能接受其貸款申請


本案評估規劃與應變

1. 因C小姐目前無持有信用卡,此時單純先辦信用卡、以銀行審查角度會先分析申請人的年齡與職場資歷,進一步推演質疑是否當申請人曾經發生過持卡、停卡等不良信用紀錄,也容易產生評分不足的結果;故本案規劃作法上、藉由申請信用貸款再一併附帶申請信用卡,其整體效益上會比較妥善

2. 上述提到、因為服務單位的總公司非列入優質名單內,多數銀行的授信規定、其轉貸降息的效果就可能不如當初的規劃來得顯著,額度上限也僅能提供月薪資18倍就算天花板額度了;如果以目前月薪資40K來乘上18倍=72萬、扣除現存一筆信貸的餘額約48萬後,能提供的現金貸款也明顯不達30萬的需求,關於這一點、有必要再跟委託人協調後再等她做出決定。


最終審查結果


核准70萬信用貸款(須指定代償Y銀行信貸餘額約47萬餘)/分七年本利攤還/利率:第1~6期4.8%,第7期後5.8X%/開辦費用爭取從8,000元降低至5,000元/扣除代償、銀行相關費用後,剩餘約21萬多現金給C小姐自行運用


結案後心得

本案最終代償利率歷經兩度爭取得到上述數據;我們換個角度去看這結果的內涵或許會不一樣......

1. 除代償外、多增貸的現金也一併比照上述核准條件給予,若是僅申請現金30萬、卻不代償Y銀行信貸餘額,現金貸款的利息很難低於6%(一、公司規模。二、無卡。三、負債比增加。四、我們徵詢四家銀行的回覆)

2. 額外提供辦卡服務、可讓申請人能盡快重新培養予銀行端的信用往來,同時增加便捷性(C小姐辦信用卡是希望能趕上行動支付apple pay的綁定)

其實為了C小姐的案件,我們對銀行可說盡全力去爭取最佳數據,包括額度礙於規定實在無法增加外,但就綜效而言絕不會比原信貸Y銀行來得遜色!而C小姐會決定去接受這一個結果,我相信也勢必做過審慎的思考;誠摯地感謝C小姐的專任委託,也希望她能透過這次順利辦到信用卡、好好地珍惜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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