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07月02日一位【susn】網友提問


前幾天,有問了有關房貸轉移的問題,大致上都已解決了
原來,轉移到我這裡是要再重新核貸這樣
後來與銀行人員通電話之後
他說,房子是先生的,但先生沒有薪資證明,要我當保證人
但又回我收入低於支出(收入支出比...)什麼的...不懂
所以要我回去問看看還有沒有人可以當保證人

想請問的是.....

1.我除了工作的薪水可以當收入來源,還有什麼可以當成收入來源?
2.如何提高的我收入來源?
3.保險,車子,定存....算嗎?



我的回答


銀行所說的『收支』、概略指的是『該借款人(或保證人)本身對於銀行的債務月付金總支出比重超過銀行內部規範,或是薪資收入證明不足、財力不明確等事由,導致無法作為本次借款人(或保證人)~故遭到銀行要求更換保證人。


回到問題:

Q1.我除了工作的薪水可以當收入來源,還有什麼可以當成收入來源?

答:一般財力證明除薪資轉帳外,還包括:

*服務單位年度扣繳憑單
*國稅局所得清單、完稅證明
*台幣外幣定存單(需無定存質借事宜)
*單
筆基金投資明細(定期定額須檢視已經扣款期數長短)
*股
票集保存摺(需長期持有、非短沖,且須檢視持股張數與股票屬性)
*其它銀行往來存摺(存摺內需有一定比例的存款餘額、非短期存入)
*
它副業收入證明(同樣需提供薪資轉帳存摺)


Q2.如何提高的我收入來源?

答:短期內要提高收入來源不易,且銀行也很難對『短期內出現的財力證明』採信;甚至於會要求說明其詳細收入來源等。

除非家屬願意幫忙存入一筆資金(數十萬元不等)、且存放存摺內一段時間勿領出,或是請可以提供財力證明的家屬出面作為保證人。否則就是『更換銀行申請』~畢竟並非每一家銀行都要保證人,視實際狀況而轉變做法(銀行規定難以變更,能改變的、或許就是您們自己心態與做法)


Q3.保險.車子.定存....算嗎?

答: 保險、一般醫療住院險並不認定,壽險保單、投資型保單採用機率也不高;至於汽車、其價值屬於『隨時間而價值遞減~亦無法作為銀行擔保,定存已於上述說明故不再贅述。


希望回答有協助釋疑,如有疑問可再來信或電(0930-066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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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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