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2015/08/14 【經濟日報/朱美宙】


在台灣熱銷多年的B股基金,金管會開始整頓。金管會明確訂立管理辦法,
未來需要加註警語,明確告知投資人買基金時,會有隱含費用。這是金管會繼高收益債券基金要求加註警語後,加強監管的新措施。





B股基金,並不是投資陸股B股的基金,而是手續費後收型基金的泛稱。投資人在銷售通路申購基金時,都要先支付手續費;如果有投資人不想還沒開始投資就支付手續費,理專通常會改而推薦「免收手續費」的B股基金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B股基金要綁約,至少要投資三到四年,若是提前贖回會有罰則。在基金投資上,通常是投資債券基金較標榜長期投資,因此多是債券基金投資人才會買B股基金。



然而,B股基金明著看似「免手續費」,其實投資人每年都要支付1.5%的分銷費用,這筆費用直接從基金淨值扣除,對投資人的權益保障有限,因而引起爭議稍早前金管會已經要求基金公司應該投資人在持有期滿後,讓投資人自動轉換到其他投資級別,還有基金業者得到以後很難再引進B股基金的暗示


金管會最近更針對B股基金做出更明確的規範,最重要的精神就是要充分告知消費者。首先,在銷售文件或廣告內容,必須顯著揭露分銷費用。其二,基金銷售不得以申購手續費為廣告主要訴求,另須揭露遞延手續費、分銷費用之收取方式。其三,若有收取分銷費,應揭示「手續費雖可遞延收取,惟每年仍需支付一定比例的分銷費,可能造成實際負擔費用增加」之警語


對於金管會的新措施,有業者認為,主管機關總算是對B股管理邁出一步,有業者也推測,因部分銀行的財管業務,正是靠熱賣B股基金來衝刺業務,監管力道未如預期的大。

arrow
arrow

    Jerr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