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2016/04/07 【經濟日報/楊美玲】


北區國稅局局長李慶華昨(6)日表示,財政部已頒訂房地合一稅查核計畫,並交給五區國稅局執行,4月起只要申報適用自住房地租稅優惠、重購退稅與虧損案件,都會逐案進行查核,一旦查到有短漏報行為,除補稅外還會處以0.5倍罰鍰







房地合一新制今年1月1日起實施,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昨日公布第1季申報案件共734件,自繳稅額超過4,838萬元,金額與件數皆為五區國稅局之冠。


民眾在新制實施後賣出房地或房屋使用權,有可能需要依照新制規定,申報及繳納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李慶華表示,房地合一課稅條件為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2014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二年以內的房屋、土地,於2016年1月1日以後出售者,除符合免申報條件外,不論盈虧,應於完成移轉登記日的次日起算30天內申報納稅


3月份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申報案件計359件,其中網路申報71件,人工填寫申報書288件,自繳稅額超過3,021萬元;1至3月底累計申報案件計734件,其中網路申報181件,人工填寫申報書553件,自繳稅額超過4,838萬元。


其中以新北、桃園及新竹的申報案件占比分別為38%、24%及18%,合計達八成;三個地區的自繳稅額累計超過4,022萬元,占累計自繳稅額比率達83%,顯示房地交易案件仍以都會型地區為大宗。李慶華指出,北區國稅局的房地合一申報案件數及稅額為五區國稅局之冠,目前統計都是自繳稅額,也就是民眾自行申報的數字,而申報稅率大多集中在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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