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2014/07/30 【蘋果日報/陳瑩欣、廖珮君】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昨日出席2014兩岸金融研討會活動表示,將在8月挑選形象好、財務佳且守法的保險公司,推出「活化舊保單」開放壽險保單可轉換健康險、長期看護險、年金險、壽險(如轉成生死合險)等4項保單,給予3年反悔期,且禁止業者從中獲利,照顧消費者需求。





曾銘宗強調,壽險業者不能因保單轉換而獲利,轉換後保戶的保單價值不能減少。他說,轉換後的新保單,給付條件、時點、東西(如年金險未來可能給付實務)也不同,新舊保單利率不能比較,利率也不可能完全不變



保單轉換無損權益


例如保戶過去買的壽險保單利率有6%,保單價值有100萬元,轉換新保單後,保單價值仍需維持100萬元


保險局規劃,有保單價值準備金的傳統壽險保單,保戶可以選擇轉換為同一家公司的年金險、健康險(含醫療和長看險)和壽險保單,新保單生效日及投保年齡,會以舊保單為依據。曾銘宗指出,將以政策引導方式,推動保單活化,讓過去原本只能在保戶過世之後、受益人才能領取的壽險保單,轉換成保戶在世的時候就可以領取的健康險、醫療險、長期看護險或年金保險


保戶生前就用得到



他表示,這類保單轉換機制,主要是照顧「生吃都不夠」(台語)的族群,民眾可選擇將舊保單轉換到對自己更有利的產品上,當然也可以選擇不轉換。金管會舉例,若有保戶25歲時買了壽險保單,60歲轉換成醫療險,即保單生效年齡就是25歲,費率會比60歲便宜許多。保戶來說,可用舊保單來取得老年時醫療、或生活上資金需求


壽險業者說,若保戶25歲時買了壽險保單、死後才可領回身故保險金600萬元,但保戶在60歲因有資金需求,申請保單轉換成即期年金險,壽險業者承諾保戶以每月領回2萬元方式,可領完450萬元,若保戶未領完而身故,則會給付給受益人。此舉對保戶來說,可用舊保單來取得老年時醫療、或生活上資金需求;對保險公司而言,則可藉此縮減利差損。


業者可縮減利差損


保險局也增訂1個「保單返還」機制,即保單轉換後3年內,保戶仍有權要求恢復舊有保單,其次,壽險業者需做保戶適合性評估,如保戶需有生活資金或醫療上需求,才可動用舊保單取得養老資金。


第3則是保單轉換時,需做全面電訪且全程錄音;第4是業者需揭露保單退補差額的計算基礎;最後業者也需揭露保單轉換前後,對保戶、保險公司的權益影響政大風管系教授彭金隆表示,活化舊保單可增加民眾持有保單的靈活度,可以正面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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