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2014/12/27 【蘋果日報/周以欣】


領固定薪水的你,想買房投資,自備款夠嗎?靈機一動,和親友集資,或許是好主意。但專家提醒,為避免日後物件轉移、獲利分配時產生糾紛,所有細節務必「白紙黑字寫清楚」、查明稅務問題,免得還沒嘗到甜頭,先吃又長又臭的官司。


首先,集資買房可採「共同登記」或由1人單獨登記、報稅House123執行長邱愛莉指出,銀行供「共同登記」的貸款成數較低、利率較高,因此多數人採後者,「但再熟識的親友集資,都一定要簽契約!」她說,契約內容應註明退場機制(房價或時間點)、由誰負責等條件;合約之外,最好還有第3方或律師當證人



預告登記添保障


集資買房,其實隱藏著對外、對內的法律關係。」包租公律師蔡志雄分析,「對外」即登記人簽下「物權」,擁有該房地所有權,且公開可查詢。然而,「對內」契約的效力,僅發生於簽署人之間,也就是說,若登記人私自賣此屋,其他人無法限制其處分的權利,「就算拿合約去告,他可能也已經脫產!」


因此,想在契約之外、債權之上多一層保障,邱愛莉建議採「預告登記」,即登記人要賣房前,須取得合夥人同意,才能過戶給下位買家;但缺點為登記人若不幸過世,合夥人須透過官司,才能主張房子不只屬於登記人。登記人亦可將房子「信託」給合夥人,使夥伴擁有處分權,但稅務較複雜。


交易所得須申報


集資買的房最終若出脫獲利,蔡志雄提醒,須由登記人先負擔房屋交易所得稅,扣稅後平分給合夥人。此時合夥人會有「現金所得」,須再申報所得稅,否則可能有逃漏稅之虞。「不建議集資投資房地產!」房市作家Sway直言,目前市況不適合短期投資,且須集資的人,可能本身就資金不足,過寬限期後,常無法穩定繳房貸。他也提醒,若想集資買房,連看房都須一起行動,若資訊集中於某人,之後容易意見不合


【集資買房要注意】


.看屋、裝潢時須經充分討論,以免日後產生糾紛
.採「共同登記」銀行貸款成數較低、利率較高
.合夥人應簽契約,寫明每人投資金額、退場機制等
.預告登記、信託可防止登記人私自變賣房產
.應如實申報所得稅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專家說】簽本票防登記人脫產


集資買房、僅1人登記時,若沒做「預告登記」、信託等產權設定,合夥人可於合約之外與登記人簽下本票,若登記人私自變賣,合夥人可假扣押登記人,再走官司一途,登記人較不易脫產。但前提是,登記人須有足夠財力,否則簽本票也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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