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05月10日一位【心酸XD】網友提問


夫妻兩人都同時前置協商過已還清4年,(當時房貸要列入債協銀行,所以房貸銀行為最大債權行;當時先還清房貸中的修繕貸款與其他卡債銀行僅剩房貸)。夫為房貸貸款人,妻為屋主與連帶保證人。


夫目前有一張使用半年的信用卡(沒欠錢沒循環),在小公司上班月薪約4萬5,勞工貸款10萬已還一年多;妻目前有多家信用卡(使用約3年無欠款無循環有0%分期),在上市公司上班6年,月薪約2.3-2.8萬,無貸款。


現在的情況是房貸剩9.5年,月繳1.7萬左右剩170萬想用剩餘貸款金額延展至15年,但原貸行說我們的年限已超出限制。(原20年+延6年>規定上限20年)所以只能做借新還舊“還不一定會過~因情況特殊要總行審理。


既然要做新還舊想說試試看轉貸,目前想轉貸成180萬/15年,轉由我當房貸貸款人。爬文好像沒機會...目前確定X信不能承做(為協商銀行之一)房子在新北市實價登錄約802萬,請問有銀行可以做嗎?



我的回答


既然您與先生兩人的債務協商均已經清償屆滿四年,且目前確定原房貸銀行不願意承辦(當初房貸銀行也知道您與先生有過債務協商問題,推測已將您與先生兩人劃分在高風險族群類別中,正常情況);現階段就只能嘗試轉貸、但也最好優先排除您與先生兩人協商過的債權銀行列為篩選對象之外,方有機會。


主要在於債務協商中列有保屋條款申請協商同時、需將每個月的房貸月付金納入到您們的收支狀況中一併計算未來協商可以還款的合適金額;房貸銀行也就因此瞭解到您們夫妻曾申請過債務協商,現在無論是房信貸申請,都會列入高風險而將個案移送總行簽核但通過機會卻也很渺茫。


房屋本身的實價登錄有802萬,我抓保守一點、假設730萬為銀行鑑價數據,因為您們希望轉增貸到180萬的額度,初估房屋擔保品的價值是足夠(貸款成數不到五成)。另需要將房貸重新展延為15年,轉妻子做為新房貸借款人,亦可。以妻子目前月薪資23K~28K計算,未來負擔新房貸180萬的月付金約11K~12K,收支比也應不是問題


總結:以您們夫妻兩人而言、算是已經度過那一段債務協商時期;只要我們詳細評估過房屋整體狀況,輔以您所陳述的內容均屬實,我認為應有機會能夠協助您們辦理成功這一次的房屋轉增貸!



希望回答有協助釋疑,如有疑問可再來信或電、或加入Line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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