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2014/07/12 【蘋果日報/洪安怡】


台灣低薪問題延燒,如果臨時遭遇困難,被裁員導致失業,面對每月定期繳交的房貸只能坐困愁城嗎?專家建議,平時保持還款正常,增加與銀行協商的機會,部分行庫也有提供相關房貸紓困方式銀行公會的「非自願性失業勞工房貸紓困方案更延長至2014年底,幫助民眾度過難關。





由銀行公會配合政策採行的「非自願性失業勞工房貸紓困」方案,確定延長至2014年年底,只要借款人或其配偶符合非自願性失業勞工資格,都可提出申請,但每個家庭限申請1戶,若夫妻名下各有1戶自用住宅,只能以其中1戶申請,提供不超過2年的寬限期,讓民眾緩繳本金,展延貸款,且規定貸款總額不超過600萬元



若民眾遭遇資遣、裁員等非自願性離職,可先申請離職證明書,至勞保局做認定,申請勞保失業給付證明相關文件,證明還款困難,再到辦理房貸的行庫申請該方案,紓困方案每次申請為半年,時限到可展延,最多不超過2年。台灣企銀補充,若民眾原本已申請寬限期,且申請還款時間為20年內,則原本的寬限期加上紓困方案的寬限期不得超過3年;若申請還款時間為20~30年,則寬限期相加不可超過5年


須申請離職證明書


相較於「非自願性失業勞工房貸紓困」方案的條件限制較多,土地銀行另有提供「延長借款期限」方案給客戶,條件較為寬鬆,只要還款面臨困難,便可向各分行協商申請該方案,貸款金額無限制,不過包含寬限期的年限不可超過30年。土地銀行指出,有「延長借款期限」方案可選擇,一般客戶就較不考慮條件限制較多的紓困方案。


永慶房屋契約部經理陳俊宏說明,實務上申請紓困方案的民眾並不多,部分行庫表示每月僅1~2件,提醒民眾,若遇有還款困難,務必即時與銀行提出,平時保持還款正常,遇有緊急狀況時,也較有機會與銀行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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