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03月06日一位『皮皮』網友提問


高雄前鎮區瑞豐國小旁大樓一戶
希望借款金額為當初購買價之五成
非首購,借款人的房子已經還清 想在重新貸款
借款人本身無負債,但工作無雇主給薪
希望爭取到寬限期以及合理的利率。目前這戶房屋無貸款。謝謝。


我的回答


欲用既有的房屋申請抵押貸款,須提醒版友需注意以下幾點:

1.版友提到目前『工作無雇主給薪』~推測應無法提供銀行所需的明確財力證明;雖然房屋已無貸款,但現在銀行會要求的、除了擔保抵押品需有一定的價值以上外,審查嚴格的項目就是『借款人有無穩定工作、可否提供收入來源,以保障未來長遠的還款無虞。

2.高雄前鎮區中古大樓、要貸到當初購買價值的50%~仍需進一步鑑價與計算;因為:

*當初房屋買賣價格高低非關鍵,主要是目前屋況與借款人資格
*銀行鑑價數據通常不會比購買價值(成交價、市價)來得高


3.抵押房貸要申請到寬限期也不易,因為銀行提供房貸融資、金額動輒百萬以上,除會要求說明『資金用途』外,多數銀行衡量風險較高、亦不願意提供寬限期只繳息;即使有、一年寬限期為常態

4.至於利率、抵押房貸給予的利率~仍需檢視『借款人條件是否有加分效果』來評斷,假設條件不如銀行預期,可能核准的利率數據也不會太漂亮。畢竟『一月起各家行庫加強不動產授信風險控管,及金管會調高不動產放款備抵呆帳提存比,不少銀行調高非首購的房貸利率,使房貸平均利率走揚』。


我建議版友除多問多比較外,如無太多時間與協調概念,
或者委託專業人士篩選合適的銀行進行申請、也是一途~



希望回答有協助釋疑,如有疑問可再來信或電(0930-066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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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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