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2021/01/05 【591房屋網編輯部】


政府近期出重手打炒房,根據《經濟日報》報導,立法院法制局報告直言,因貸款利率太低還有太多資金流入房市,導致房價漲不停,只有提高房貸實際負擔利率,才是最重要且有效的工具;對於購置第3戶以上貸款,應屬投資等級,央行應考慮合理調高一定利率區間,提供銀行等金融機構適用,以增加投資者成本。


利率低、資金湧入房市 導致房價飆漲


政府在2020年底推出一系列健全房市措施,央行也祭選擇性信用管制,金管會則針對8家銀行啟動集中度管制等。據《經濟日報》指出,立法院法制局報告提到,房價上漲因素甚多,主因在於利率太低及太多資金湧入不動產市場,然而,央行所採取的4大政策立意雖然很好,但集中在放款成數和寬限期等限制,建議搭配貸款的用途限制、成數級距化、利率差異性以及年限及寬限期,以上4項措施


 



確認貸款用途 並且實施成數級距化


首先,針對用途限制,因為貸款用途非常多,對於購置第3戶以上者,用途不宜以「買房」來評估,應以「投資」來評估,可有效減少投機客以買房為名,行炒作之實。接著,貸款成數級距化,央行祭出多項貸款成數限制,但如果總價一拉高,成數限制實益不大,仍應回歸貸款用途來配合使用,建議自然人第3戶限貸6成,第4戶限貸3成,第5戶以上及公司法人第3戶以上則不提供貸款


投資用途 年限及寬限期不應適用一般購屋


在貸款利率差異性的部分,實證結果發現想要抑制房價飆漲,唯有房貸實際負擔利率提高,第3戶以上貸款如屬投資等級,其利率不應與購屋利率等同,央行應考慮合理調高利率區間,提供銀行等金融機構適用,以增加投資者成本、壓縮獲取暴利空間。


最後,貸款年限及寬限期,自然人第3戶以上貸款應屬投資用途,因此不需給寬限期,公司法人第1戶以上貸款也不適用寬限期,且貸款年限也不應適用購屋貸款30年期限,應考慮合理限縮貸款期限,除能增加持有成本及風險,也縮減其囤房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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