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12月18日一位【刁刃刀】網友提問


不久前有徵過,已經被二家銀行徵信過一家額度不理想,一家沒下聞;所以沒有辦法就不用回答了。沒有很必須貸,只是週轉用,貸不到就標會;租金收入不一定有轉帳證明


我希望的條件:
貸30萬、開辦費3000以下、利率4%以下、分84期
貸款用途:投資理財

工作性質:科技業,上市公司,資本額50億,年資10
薪資:月薪55000(年保14個月)+租金收入6~7萬/月
民間互助會6萬活會
貸款:信貸20、房貸520,房屋抵押貸款400
持有卡片:花X、遠X



我的回答


針對問題、提供個人承辦銀行各項貸款之實務經驗如下


首先版友名下掛兩筆房屋貸款,一筆520萬、一筆400萬~假設『這兩筆貸款數據都是”銀行當初核准的額度”,且均為20年本息方式攤還、利息2.5%』,演算下來版友一個月須支付兩筆房貸月付金27,555元、與21,196元,合計為48,751元另一筆信貸20萬的月付金假設為2,827元(分七年攤還、利息假設為5%),一個月對於銀行房信貸總支出合計約為51,578元


續上、版友明示『房租收入還不一定有轉帳證明』可以提供(就算可提供、也必須有至少完整一年以上的明細;而大多數銀行對於收租收入的認定,不是打折扣就是完全不認);故摒除租金收入來源的變數,單純以目前現職工作收入計算,銀行總支出已佔總月薪資收入55K的93.7%,明顯超標!難怪版友送兩家銀行不是額度受限、不然就是直接婉拒(沒消息、就代表弊多於利了)。


我看法是:除目前收支比明顯超標外,還必須檢視『這幾筆房信貸款都是幾時核准的』;如果都是最近一~二兩年內所新增的負債,也代表這段期間內版友舉債額度逐漸擴大,當然也會影響到本次再申請信用貸款的結果


雖然版友現職年資久、且服務的公司規模也算大,唯信貸的可申請金額~偏偏是以申請者的收入去計算;若是薪資沒有明顯提升,租金收入證明又斷斷續續、甚至於付之闕如,加上整體支出比又將近“等於一”;現階段欲再找銀行申請信貸,核准機率都算低


總結:需再檢視申請者的整體情況給予意見;畢竟現況已經二家銀行、二次聯徵記錄查詢,短期內版友應有審慎保守的心態去面對。


希望回答有協助釋疑,如有疑問可再來信、電( 0930-066-903 )、或加入Line:( jerry.chu ) 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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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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