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01月05日一位屬名『艾克斯』的網友提問

抵押品價值大於貸款額
一旦無法按時償還
抵押品遭拍賣
然後會發生甚麼事?


例如我用市值一千萬的不動產
抵押借了一百萬
時間到被法拍
是以一百萬賣出嗎?
還是多的差額會退回?

還是?



我的回答

Q.抵押品價值大於貸款額
一旦無法按時償還
抵押品遭拍賣
然後會發生甚麼事?


答:其實版主的問題,還必須詳細檢視『高出多少?與房屋位置、整體屋況與周遭環境』來決定後續會發生甚麼事。因為在法拍屋市場會出手之人,通常有些是代標業者、或者是對法拍的擔保品有做過初步的功課者,如果物件位置不佳屋況不好、就算是房屋擔保價值大於貸款積欠總額,也未必會順利於前兩拍就結案

再者、若以版主的舉例來說:擔保品價值大於貸款金額有數倍以上,通常此情況、除非房貸借款人已經喪失思考能力,否則通常的決定都是『無法償還貸款前、寧可自己處理~也不願交給法院執行拍賣;畢竟交由法院拍賣、法拍市場中的老手均有所聞、不是做好功課搶先機,就是等著撿便宜兩種心態罷了。

故版主您的問題仍要以實際狀況再分析討論~


Q.例如我用市值一千萬的不動產
抵押借了一百萬
時間到被法拍
是以一百萬賣出嗎?還是多的差額會退回?還是?


答:會否在一百萬賣出?這問題恐怕版主想得太單純;假設房貸借款人(也就是債務人)本身名下無其它銀行或債權人要求參與分配,這筆房屋貸款的一百萬只是借款本金。

也就是說、當繳不出房貸後所衍生出來的其它相關法拍費用包括『銀行違約金、延滯息、訴訟費、法院執行拍賣、稅金等費用都會一併算在貸款債務人的頭上。故、後續仍必須加上相關衍生費用(以債權銀行所提報金額為準)才是實際的金額。

至於法拍屋的定價原則,當估價公司收到法院送來的法拍屋,他要根據法院查封的各項不動產標示,各別估價;原則上,土地依當年度公告現值,房屋依房屋評定現值,做小幅度略為調整,即完成估價報告書。 估價完成後,法官會再徵詢債權人及債務人的意見,除非提出的意見與估價數字有極大出入,而且法官認為估價結果確實有相當問題,否則實務上很少會再提交第二家重新鑑價

最後、等拍賣掉房屋後,需依以下次序扣相關費用:

1.會先扣除應該付的稅金(如增值稅、房屋稅等各項稅金).
2.然後再扣除法院各項費用(如取得執行名義程序費用、執行費用及各式拍賣公告登報費用)
3.再來才是扣負債(有抵押優先、再來就是提出參與分配者)
4.最後剩下的錢才會歸還給債務人(也就是原本屋主)



希望回答有協助釋疑,如有疑問可再來信或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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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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