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07月30日一位匿名網友提問


資金大約50-80萬!
目前剛成立1年,有開發票,但沒有保人,配偶有警示帳戶
目前有什麼貸款方法可以快速又可過件的


我的回答


先說明於前:中小企業貸款與一般信用貸款資料準備與銀行審查完全不同,版友的不完整說明(包括資本額、營業項目、第一張發票開立時間、近一年總營業額等等),恐怕也很難獲得較具建設性的意見。


一、剛成立一年:銀行對於中小企業的營業起始點並非以『設立核准時間』做為依據,而是以『第一張發票開立出去的時間點』做為基準;其次、中小企業成立時間仍短暫,銀行只能以『屬性相同行業』去假設貴 單位的營業情況,也就是說:剛成立的中小企業無論在業務、財會、行銷、組織等方面都未健全,故銀行多半顧及授信風險、審查上相較嚴格許多


二、沒有保證人:上述已提到『風險高、銀行對於輔成立的中小企業審查較為嚴格』,若是貴 單位又無法提供相對具說服力的擔保品(房屋),或是具有穩定工作具備財力證明的保證人,恕直言:銀行最終審查都是傾向不予授信為多。即使是規模不大的企業社或商行,銀行要求上也是絲毫不馬虎...一視同仁...


三、配偶有警示戶:這一點對於貸款申請更是雪上加霜!因為據經驗瞭解,銀行對於中小企業貸款或是頭家貸款,會要求一併提供配偶的身分證字號,以便連帶查詢配偶債信與票信是否正常。又因為警示戶都會被銀行刊載到聯徵中心,一旦查詢到、貸款申請結果幾乎都是婉拒收場。除非可以提供相關解除證明,否則現況對貴 單位的申請實為不利......

(ps:警示帳戶中,只要不是被檢察機關或司法機關認定為有罪的案件(例如不起訴處分、無罪判決、一般商業買賣糾紛、冒名申辦、存款帳戶遭盜用、遭誤設警示或其它),那麼從解除那天起聯徵中心就不再揭露;至於被檢察機關或司法機關認定有罪的案件(例如罰金、判刑執行完畢、緩起訴、緩刑及保護處份),則是從解除那天起揭露一年,但最長不會超過通報日起算5年。)


以上、據實以告,若資金急迫、建議先以親屬名義申請信貸或房貸來應急~



希望回答有協助釋疑,如有疑問可再來信或電(0930-066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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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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