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06月29日一位【==Rubio==】網友提問


前陣子跟銀行貸了40萬左右,不過是分兩次貸的,第二次的利率有點高(超過10%所以想說看能不能用汽車做貸款來把信貸部分還掉,只是車子當初是買媽媽的名字,所以也不確定是否能夠進行貸款,有沒有類似經驗的前輩可以幫忙解惑一下呢?謝謝!



我的回答


信貸分次申請、通常第二筆的利率都會筆第一筆來得高,因為借款人對於銀行的風險增加,進一步造成銀行風險貼水提高,利率自然降不下來』~屬於正常情況。


其次、用既有的汽車作為擔保品申辦車貸去還信貸?我認為版友還必須多方詢問、比較與斟酌後再決定是否要這樣運作;據我瞭解、有承辦中古車貸的銀行,通常提供的利息數據都不見得比信貸來得低!原因在於:用中古車申請融資,資金用途多為周轉名義居多,與沒有車、欲買車辦車貸的用途並不相同(前者風險較高所致);且能不能借到足額的現金去還清信貸?也要看車輛目前殘值是否足夠。況且、版友這兩筆信貸是否有被綁約?現在還清是否會出現違約金?也需要優先釐清後再討論。


最後、當初車輛是購買令堂的名字,若是要申請車貸、可以請令堂出面申請;若不便、亦可將車輛過戶給版友再申請車貸。惟前提是:目前車輛已經沒有貸款才能辦理過戶,若車輛仍有設定質權(車貸未還清),就無法立即過戶給版友了



希望回答有協助釋疑,如有疑問可再來信或電、或加入Line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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