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8月03日【湊湊熱鬧】網友提問:


想請問,我名下有棟房子,是跟家人共住的,後期想跟太太兩人買房搬出去,要貸款的話,新家以太太名義下去貸,而我會當保人,貸款成數不足的會再以我名下那棟房子下去做增貸,這算是原屋融資嗎?這樣行的通嗎?



我的回答


房屋所有權人做為新房屋貸款的保證人,且可能需要動用原來既有的房屋進行增貸、來填補購置新房房屋貸款成數不足者,即屬於原屋融資的項目,這一點是沒有錯的。


這樣的做法、原則上當然是可以,須提醒版友:


1. 
新房屋貸款欲以妻子名義申請,可貸款成數與貸款利率須以借款人的職業、收入財力、負債信用等,以及新房屋內容(一般住宅、工業住宅等)、實際屋況(新屋、中古屋)、坐落位置(銀行對於房屋位置有區分可授信貸款成數等級)、周遭環境(如有嫌惡設施會降低貸款成數甚至於不承做)等等綜合評估。


2. 
原屋融資增貸的利率與可申貸金額,也須檢視原屋實際情況、借款人收入財力與信用負債等決定


3. 
針對新房屋貸款成數不足的情形,多數銀行做法、會將保證人名下的原屋進行鑑價與評估貸款金額,將原屋與新屋兩部分一起納入貸款金額設定抵押權。當然、也就會一併計算借款人與保證人兩者的收支負債比。


希望回答有協助釋疑,如有疑問可再來信或電、或加入Line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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