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提問

假如我個人信貸60萬
收入45000
假設房子40年價值1000萬
想借200萬攤20年
還掉信貸剩下做其他用途
這樣條件算好嗎

網上爬文據說銀行沒有很喜歡做房屋增貸
聽朋友說他們直接請代書

 

我的回答

這樣條件算好嗎

有穩定收入、名下有可利用的不動產作為增貸資源;而增貸用途還信貸、剩餘做其它用途,條件上應比沒房產可運用者好得多。

 

據說銀行沒有很喜歡做房屋增貸

重點應該是說銀行『不喜歡借款人拿房屋增貸、資金用途是作為購置其它不動產』;除此之外、用途只要能說服銀行端,接受度都還是可以的。

 

0985-666-807/Line:jerry.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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