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2022/07/27 【好房網News/蔡佩蓉】
內政部營建署今(111)年度住宅補貼受理申請期間為8月1日至8月31日,受理申請項目包含「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其中,往年最熱門的「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因今年以來央行升息,一般民眾適用的「第二類」優惠利率僅為1.262%,料將吸引不少購屋族爭相申請。
營建署表示,申請自購或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的民眾,需同時符合家庭年所得、每人每月平均所得、家庭動產限額與家庭不動產限額等4項條件。舉例來說,戶籍設在台北市且申請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的民眾,家庭年所得需低於167萬元、每人每月平均所得需低於6萬5387元、家庭動產限額需低於694萬元且家庭不動產限額需低於876萬元,即符合申請資格。
營建署提醒,凡是申請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或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都需要檢附基本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若申請人跟配偶不同戶籍,兩人的戶口名簿都要附上。若家庭成員(配偶、戶籍內直系親屬)為外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者,應檢附出入國(境)紀錄證明及居留證。
營建署進一步表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資格為近2年內購買住宅且辦理貸款者,需檢附建物所有權狀及貸款餘額證明。未購屋者雖不用先檢附前開資料,但於完成購屋辦理一般貸款後,務必將上述資料補寄給地方政府,經確認符合規定後,才可轉換為優惠利率。
營建署指出,提供權狀及貸款餘額證明,是要確認主要用途登記是否為住宅類別、房屋持有及貸款類別情況。此外,對於弱勢家庭及特殊經濟需求的「第一類」申請者,會額外評點加分。具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可享有較低的優惠利率(郵儲2年定期機動利率減0.533%,現為0.657%),只要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地方政府審核通過,即可享有優惠利率。
至於非「第一類」的一般民眾,適用郵儲利率加0.042%,目前為1.262%,購買台北市的自住客,貸款額度最高為250萬元;新北市為230萬元,其餘直轄市、縣(市)最高為210萬元。只要在這貸款額度內,目前可享1.262%低利率補貼,且可與財政部「公股銀行辦理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最高額度800萬元,搭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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