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07月28日一位匿名網友提問


日前,使用母親名下的房子(無貸款)去抵押貸款,借款約五十萬元,今日借貸銀行打電話來說,房子已被假扣押,無法借貸,後來母親說五年前,曾經把房子給前男友作保貸款,好像是信用貸款約42萬元,可是在這之前我們家完全沒有收到過任性關於房子被假扣押的書面文件,請問我該怎麼處理?



我的回答


可是在這之前我們家完全沒有收到過任性關於房子被假扣押的書面文件,請問我該怎麼處理?


答:假扣押為一種『保全程序』,就是保全債權在未來能夠實現,以避免債務人脫產。為了避免在訴訟期間,債務人惡意脫產、將財產隱匿等,因此債權人會先向法院聲請假扣押,以免債權人在取得勝訴確定判決時,債務人已沒有財產可供強制執行。故債權人想法院聲請假扣押、法院並不會開庭也不會先通知債務人,以免債務人知道聲請假扣押的理由而有所準備。


至於要如何處理?首要方式就是先想辦法還清令堂幫前男友保證的這一筆債務,還清後、才能要求債權銀行撤銷假扣押;如果您們目前沒有能力直接還清這筆債務,我們可以提供相關協助(先還清保證債務未清餘額、要求並監督債權人撤銷假扣押執行,與後續銀行抵押貸款部份)


以上、如有需要協助可再與我聯繫~



希望回答有協助釋疑,如有疑問可再來信或電(0930-066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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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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